11月2日
2017级研究生专业课课程安排(博士、硕士、留学生)
选课说明:
一、以上课表包含了2017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有拟开设课程;整个研究生阶段仅进行一次选课,选课不受开课学期限制,但需确保同一时段课程不发生冲突。
二、选课程序
1、初步选课
按照“专业课课程方案”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在“2017级研究生专业课课程安排”确定课程。
2、系统内选课
将选课结果填报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系统关闭时间为11月6日上午10:00。指南:(1)培养-培养管理-培养信息管理-所有课程全选-点击右上角保存;(2)培养-课务管理-课程网上选课管理-直接选课(如所选课程未出现,右上角方案外选课,不管选多少课,方案外课计1学分)。
3、提交"研究生学期选课信息表"一()
指南:培养-课务管理-选课结果信息查询-导出(右上角)-打印-导师签字-提交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按照学号排序后于11月6日12:00前提交学院。
博士及教育类硕士所有开设课程为必选课,此步骤可省略。
三、特殊情况
1、2016级重修研究生必须参加本次选课。
2、下半学期大多数课程开设时间为11至18周,《配位化学与晶体工程》开课时间为10-17周、《功能高分子》开课时间为12-19周,需特别注意。
四、其它事宜
本学期上半段课程第10周结束(11月12日至),下半段课程第十一周开始(11月13日始),如上半段课程尚未结束,请授课教师与学生商量加课时间,学院协调解决授课地点。
9月18日
请点击下载:
2017-2018-1研究生专业课课表(1上)
补充说明:
1、2017培养方案课程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学位课及选修课皆需通过研究生系统进行选课(教育类研究生课程已由学科进行选定,无需选课),请根据专业课课程方案(见附件)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3、选课程序: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登录个人门户进行选课,学院通过系统导出学生选课结果,由导师进行签字确认。
4、本次公布的课表为2017-2018-1上半学期课表,请研究生根据专业课课程方案与导师沟通先行选课上课,待下半学期课表公布后统一在研究生系统中进行选课。
5、“化学信息学与科技论文英文写作”为博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化学课程与教材研究”、“化学教学设计与实施”、“化学学习论”为教育类学硕、专硕必修课程。
附件:专业课课程方案
化学-专业课课程方案
材料类-专业课课程方案
化工学术类-专业课课程方案
药物分析-专业课课程方案
化学工程-专业课课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