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陕教职办〔2023〕43 号)要求,现就我校推荐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陕西省教育厅聘请组建并领导的,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省内最高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厅的委托,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向省教育厅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
(四)推进产教融合,就推进企业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五)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组建方案
(一)本届拟设立省职教教指委和 19 个专项工作委员会,任期为 2023-2028 年。
(二)省职教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 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各专项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对所在委员会工作进行统一协调部署;设副主任委员,原则不超过3人,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总人数最多不超过25人,最少不少于10人。各专项工作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原则上由主任委员提名,由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聘请,从主任委员所在专项工作委员会中产生,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根据需要设副秘书长。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 5 年。
三、推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职业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二)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职业教育教学,专业(群)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爱全省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
四、推荐指标
本科院校不限推荐人数,鼓励推荐国家级教学名师,不占用推荐限额。
原则上覆盖教育部公布的《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1—2025 年)和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2021—2025 年)组成人员》中陕西职业院校成员。2021—2025 年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自动纳入相应的专项工作委员会,并占用各校在专项工作委员会的推荐限额,不需再次推荐;超过推荐限额,无需另行推荐其他人选。
五、工作要求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对照基本条件和拟设专项工作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和《推荐委员个人信息表》(见附件3)。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对拟推荐人专业水平、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查,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形成推荐意见和师德师风鉴定报告(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
(三)学校研究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汇总后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
请有意愿报名的老师于2023年11月3日(周五)9:00前将《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和《推荐委员个人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chem@snnu.edu.cn,《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纸质版签字后提交至学院1355办公室于佳盟老师处。一并提交的,还有所在支部出具的政审意见和师德师风鉴定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附件1: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拟设专项委员会名单.pdf
附件2: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附件3:推荐委员个人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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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