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4〕23号)和省科协通知精神,中国科协决定于近期开展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为切实做好我校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央书记处对科协工作的指示,通过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奋发有为,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伟大实践,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的我校科技工作者。
不包括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2名候选人,为保证推荐质量,各院系可推荐1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4.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二)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
在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工作成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广泛,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
四、推荐评选工作和要求
(一)明确职责,规范程序
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严格评审程序,制定科学、明确的评选办法。并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技工作者要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面向基层,注意比例
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各领域基层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女性、青年、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五)把握进度,按时报送
请申报人务必于于6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院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包括:《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中还需提供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推荐表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其中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请勿另附页;简要事迹(是主要事迹的简要概括)不超过200字,用于评审和宣传。主要事迹和简要事迹语言表述要严谨、准确,涉及数字的要准确到个位数,所获奖项要具体到奖项名称、等级,其中国家级科技奖项要用括弧标注排名。推荐单位一栏填写陕西省科协。推荐材料不能涉及保密内容。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电子版请从省科协网站(http://www.snast.org.cn/)通知通告栏中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屈新运 张卫兵
联系电话:85310468 85310340
电子邮件:kexie@snnu.edu.cn
原通知请见:http://kjc.snnu.edu.cn/show.aspx?id=1321&ci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