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做好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和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于2017年1月10日前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注意要从文献库中检索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自行填入2016年度成果,往年度的成果不能录入。
二、项目结题报告
(一)、从今年开始“结题报告”变更为“结题/成果报告”,结题与成果的内容分别撰写,报告对项目研究成果的类型与采集的格式均提出明确要求,成果统计信息将由系统自动完成;
(二)、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三)、学校审核后方可下载打印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四)、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六)关于经费决算: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决算表要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2014年以前(含2014年)批准的资助项目填报决算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相关要求完成新旧科目衔接后再进行填报。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的支出明细编制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报告,支出明细表会在1月4日前陆续发送至负责人邮箱,请注意查收。
(七)关于电子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将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制作成电子附件目录,并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有关电子附件材料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八)关于报送时间:
1.因开学后距离交结题报告时间较短,请于2017年1月14日前报送经过财务处审核的经费决算表及签字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