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139号)(附件1)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重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国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要努力支持,积极推荐。
二、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比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荐数量
我校本次可推荐1名人选。各单位原则上限推荐1名人选。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本次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议,学校研究确定,校内公示的程序进行。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推荐人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推荐工作的透明度。
(三)各单位在上报学校前须将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学校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五、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2017年4月7日下午17:00前将《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电子邮箱chem@snnu.edu.cn。学院将择优推荐。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马老师 纪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6
邮箱:rcb@snnu.edu.cn
附件及原通知请见:http://www.snnu.edu.cn/inf.php?id=18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