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西安市科技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西安市十佳创新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西安市十佳创新人物”的表彰对象为自然人,参选的创新人物候选人应当在近3年在西安市有标志性的创新成果,且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获奖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且排名前三,实现关键技术突破的主要研究人员或主导推动获奖成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的主要人员。
(三)在我市企业主持研发工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专利技术,企业近三年获得风险投资200万元以上。
(四)在我市企业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技术总监或相应职务。所在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行业或产业链有示范引领作用。对企业战略、产品结构、组织架构、营销模式等方面带来创造性改变,并已经取得了市场回报。企业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
二、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
各区县、各开发区、西咸新区,市级有关部门,驻西安地区高等院校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二)组织评审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10名拟选“西安市十佳创新人物”名单。
(三)公示
在西安科技网对拟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表彰
对确定的获奖人颁发荣誉证书。
三、材料报送
2017年11月16日前,各相关单位将推荐材料报送科技处。推荐材料包括:
1. 2017年度西安市十佳创新人物申报书(含电子版)一式8份;
2.附件材料
(1)所获得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申报人属于企业的,应提交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
(3)企业、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
(4)其他佐证材料。
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威廉希尔推荐名额为1名,请有资格申报的老师积极申报,于11月14日(周二)下午15:00前至院办报名,之后再提交材料。
附件:见科技处网站通知 http://kjc.snnu.edu.cn/show.aspx?id=2184&cid=4